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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業生產中,有大量的含苯類、醇類、酮類等有機廢氣散發。危害工人的健康并污染環境。自80年代以來,催化燃燒裝置作為一種治理有機廢氣污染的手段,在我國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效,它是借助催化劑將有機廢氣在較低的起燃溫度條件下,發生無焰燃燒,并氧化分解為CO2和H2O,同時放出大量熱能,從而達到去除廢氣中的有害物的方法。
如今,催化燃燒廢氣處理工藝已經越發成熟可靠,可保證處理效果、性能和處理能力,而且避免了資源浪費、二次污染和安全危害。無論是在技術合理性、先進性,還是經濟可行性方面都相對有優勢。因此也成為時下眾多業主治理工業廢氣的選擇。
但是,在催化燃燒裝置的設計、加工、應用過程中,還存在一些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在北京、上海、沈陽等地就曾出現過因安全措施不得力而發生起火、爆炸的事故。因此,應用催化燃燒裝置的安全問題應引起足夠的重視。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介紹一下,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視。
首先我們談下在使用催化劑方面的注意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處理的廢氣成分中不應含下列物質:有高粘性的油酯類;磷、砷、銻、汞、鉛、鋅、錫以及高濃度的粉塵;尤其是不能含有S、Si、鹵素、重金屬鉛等元素,以免引起催化劑較長時間性中毒。
2、催化床進口溫度≥300℃,出口溫度≤600℃;床層溫度不能長時間(小于30分鐘)超過700℃,避免高溫導致催化劑燒結,使催化活性降低。
3、催化劑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活性也會隨時間而逐漸下降,在超過使用壽命后,催化劑失效是難以重生的,就需要更換新的催化劑,報廢后的催化劑可自行處理或交由我公司處理。
其次我們要談到的就是設備的安全性問題,具體事項如下:
1、由于有機廢氣易燃、易爆,在進行有機廢氣治理裝置的工藝設計時,安全措施是首先要進行考慮的因素。規定除了符合安全生產、事故防范的相關規定以外,工藝系統中必須安裝事故自動報警裝置。
2、在廢氣治理系統與主體生產裝置之間、管道系統的適當位置,應安裝可靠的阻火器,阻火器性能應按照HJ/T 389-2007 中的規定進行檢驗。
3、風機、電機和置于現場的電氣、電儀等應具有防爆功能。對于有機廢氣的處理必須選用具有防爆功能的風機、電機和電控柜。
4、由于吸附過程是一個放熱過程,當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氣時,如果吸附器的散熱效果不好,吸附器會有明顯的溫升。吸附器內溫度升高不但會降低吸附劑的吸附效果,還會造成著火和爆炸的危險。在吸附操作周期內,吸附了有機氣體后吸附床內的溫度應低于 83。當吸附器內的溫度超過 83時應自動報警,并立即中止吸附操作。
5、為了防止碳層異常超溫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的火災,必須在吸附炭床內設置 滅火系統防止火災的發生。 當使用活性炭和活性炭纖維作為吸附劑,并采用熱氣流吹掃方式再生時,熱氣流的溫度控制在120以下。 當使用分子篩作為吸附劑,并采用熱氣流吹掃方式再生時,熱氣流的溫度控制在200以下;
6、對于催化燃燒裝置,必須設置防爆泄壓裝置,防爆泄壓設計應符合 GB 50160 的要求。為了防止發生爆炸后對人員造成傷害,泄壓口應該安裝在燃燒裝 置的頂部或背部能夠避開操作人員的位置。 催化燃燒器主體的溫度很高,進行整體保溫,降低熱量損失。外表面溫度應低于60,防止人員燙傷;
7、治理裝置安裝區域應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
8、治理設備應具備短路保護和接地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
9、室外治理設備應安裝符合GB50057 規定的避雷裝置等。
上述基本事項是在催化燃燒設備設計和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并引以為戒的,以免留下各類隱患,給使用方增加經濟負擔,甚至危及到周圍人的安全。工業廢氣需要治理,但在廢氣處理工藝的選擇上以及廢氣凈化設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上同樣馬虎不得,這需要設計施工方和使用方共同努力,只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條件下,仰望藍天才不是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