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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征求意見稿)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打贏藍天保衛戰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 2.5 )濃度大幅下降,但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期間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 2 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0%以上。2018-2019 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PM 2.5 平均濃度同比上升 6.5%,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 36.8%。部分地區散煤復燒、“散亂污”企業反彈、車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等問題仍然突出。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年、關鍵年,2019-2020 年秋冬季攻堅成效直接影響 2020 年目標的實現。據預測,受厄爾尼諾影響,2019-2020 年秋冬季氣象條件整體偏差,不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進一步加大了大氣污染治理壓力,必須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措施抵消不利氣象條件帶來的負面影響。各地要充分認識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扎實推進各項任務措施,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一、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完成2019 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PM 2.5 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8%(詳見附表1)。
實施范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基本思路: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難點,積極有效推進散煤治理,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深入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大力推進“公轉鐵”項目建設。堅持綜合施策,強化部門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開展柴油貨車、工業爐窯、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揚塵專項治理行動。推進準確治污,強化科技支撐,因地制宜實施“一市一策”,加大西南傳輸通道城市污染減排力度;實施“一廠一策”管理,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
應急預案,按照全覆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實行企業分類分級管控,環保績效水平高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加強區域應急聯動。強化壓力傳導,持續推進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實行量化問責,完善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 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 。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臺的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等方案要求,細化分解 2019 年度任務,確保按時完成,取得階段性進展。2019 年 12 月底前,天津市關停榮程鋼鐵 588 立方米高爐 1 臺;河北省壓減鋼鐵產能 1400 萬噸、焦炭產能 300 萬噸、平板玻璃產能 660萬重量箱;山西省壓減鋼鐵產能 175 萬噸、焦炭產能 1000 萬噸;山東省壓減焦化產能 1031 萬噸。河北省加快 1000 立方米以下高爐和100 噸以下轉爐淘汰。河北、山西、山東加快推進爐齡較長、爐況較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爐淘汰工作。河北、山東、河南要按照 2020年底前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不高于 0.4 的目標,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山東、河南積極推進 10 萬噸以下鋁用炭素生產線淘汰。天津、山東加大化工園區整治力度,推進安全、環保不達標以及位于環境敏感區的化工企業關閉或搬遷。
2. 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主要傳統產業集群包括鑄造、磚瓦、陶瓷、玻璃、耐火材料、石灰、礦物棉、獨立軋鋼、鐵合金、有色金屬再生、炭素、化工、煤炭洗選、包裝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膠制品、塑料制品、制鞋、制革等。各地要結合本地產業特征,針對特色產業集群,進一步梳理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2019 年 10 月底前,各地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建設清潔化產業集群。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總體要求,統一標準、統一時間表,從生產工藝、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產能規模、燃料類型、原輔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體治理任務,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要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引領集群轉型升級;對保留的企業,推行廠房標準化建設,加強生產工藝過程和物料儲存、運輸無組織排放管控,有組織排放口達標排放,廠區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綠化;制定集群清潔運輸方案,優先采取鐵路、水運、管道等清潔運輸方式;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對集群周邊區域進行環境整治,垃圾、雜草、雜物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掃,環境綠化美化。山西省煤炭洗選企業較多的城市應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對規模小、環保設施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實施淘汰、整合;對保留的企業實施深度治理,提升煤炭儲存、裝卸、輸送以及篩選、破碎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加快推進產業集群環境空氣質量顆粒物、VOCs等監測工作。
3. 堅決治理“散亂污”企業。統一“散亂污”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治要求。各城市要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進一步明確“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條件。對于提升改造類企業,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由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后方可投入運行。要求所有企業掛牌生產、開門生產。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為重點,強化多部門聯動,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實行“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定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
4. 加強排污許可管理。2019 年 12 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按照《關于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290 號)要求,深入實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通過落實“摸、排、分、清”四項重點任務,摸清已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的 24 個重點行業排污單位情況,清理無證排污單位,做到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較終將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和執法處罰力度,清理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對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嚴厲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對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業按證排污。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8. 有效推進清潔取暖。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同步推動建筑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嚴格安全監管。各城市應按照 2020 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統籌確定 2019 年度治理任務。2019 年采暖期前,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先進批試點城市力爭基本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各地要以區縣或鄉鎮為單元整體推進,不得在各村、鎮(鄉)零散式開展。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各地應根據簽訂的采暖期供氣合同以及實際供氣供電能力等,合理確定“煤改氣”“煤改電”戶數。要充分利用電廠供熱潛能,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煤改電”要以可持續和取暖效果受群眾歡迎的技術為主,積極推廣集中式電取暖、蓄熱式電暖器、空氣源熱泵等,不鼓勵取暖效果差、群眾意見大的電熱毯、“小太陽”等簡易取暖方式。根據各地上報情況,2019 年 10 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 493 萬戶。其中,天津市 36.3 萬戶、河北省 224.2 萬戶、山西省 39.7 萬戶、山東省 122.3 萬戶、河南省 70.1 萬戶。
9. 嚴防散煤復燒。各地要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區散煤復燒。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地應加大清潔取暖資金投入,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加強用戶培訓和產品使用指導,幫助居民掌握取暖設備的安全使用方法。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開展打擊劣質煤銷售專項行動,對散煤經銷點煤炭質量進行抽檢,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我國或地方標準要求。
10.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各省(市)要嚴格落實“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統籌后兩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時序進度,防止壓減任務集中于 2020 年。強化源頭管控,嚴控新增用煤,對新增耗煤項目嚴格實施等量或減量替代;著力削減非電用煤,重點壓減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及落后產能用煤。加快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關停整合。對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進行替代。
11. 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依法依規加大燃煤小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加快農業大棚、畜禽舍燃煤設施淘汰。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優先利用熱電聯產等方式替代燃煤鍋爐。2019 年 10 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基本淘汰每小時 35 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鍋爐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締、清潔能源替代、煙道或煙囪物理切斷等。加大生物質鍋爐治理力度。各地應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建立生物質鍋爐管理臺賬,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生物質鍋爐數量較多的地區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專項整治。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積極推進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暫未制定地方排放標準的,原則上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進行改造。2019年 10 月底前,北京、天津市基本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電力企業,各地重點推進無組織排放控制、煤炭運輸“公轉鐵”項目建設等工作。對于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電廠,不得大范圍強制要求治理“白色煙羽”;對于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電廠,應對脫硫、脫硝、除塵等設施實施深度治理,協同控制三氧化硫等排放。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12. 加快推進鐵 路專用線建設。2019 年 10 月底前,各地要對年貨運量 150 萬噸及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情況、企業環評批復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落實情況等進行摸排,提出建設方案和工程進度表,確保 2020 年基本完成;各城市要逐一核實《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通知》中鐵路專用線重點建設項目(見附表 2)落實情況,對工程進度滯后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分類提出整改方案。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據本地貨物運輸特征,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研究建設物流園區和專業物流基地,提高貨運組織效率。北京市有效增加建材、生活物資、商品汽車鐵路運輸比例。山西省推進重點煤礦企業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山東省魏橋和信發集團等企業鐵路專用線于 2020 年 8 月底前通車。
13. 大力提升鐵路水路貨運量。嚴格落實禁止汽運煤集港政策,嚴格禁止通過鐵路運輸至港口附近貨場后汽車短駁集港或汽車運輸至港口附近貨場后鐵路集港等變通行為。推進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黃驊港的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煤炭、焦炭、鐵礦石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原則上達到 80%以上。
14. 加快推進老舊車船淘汰。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各地應統籌考慮老舊柴油貨車淘汰任務,2019 年 12 月底前,淘汰數量應達到任務量的 40%以上。各地要加強對“油改氣”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車輛定期檢驗監管,嚴禁“油改氣”車輛在定期檢驗時使用汽油通過檢測。
15. 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各地要充分利用 6063 交通違法處罰代碼,采用路檢路查和黑煙抓拍等方式,加大對超標車輛的違法處罰力度,并通過我國機動車超標排放數據平臺,將相關信息及時上報,實現信息共享。建立超標柴油車黑名單制度,2019 年 10 月底前,各地要將頻繁超標車輛納入黑名單并動態更新,實施生態環境、公安、交通等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各地要加快在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設排放檢測站(點),針對柴油貨車等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2019 年 10月底前,北京、天津實現主要貨運通道和城市入口全覆蓋,河北省各城市不少于 5 個。加大對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礦企業、物流貨運、長途客運、公交、環衛、郵政、旅游等重點單位入戶檢查力度,做到檢查全覆蓋。秋冬季期間,各地監督抽測的柴油車數量要大幅增加。
16. 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專項行動。2019 年 10 月底前,各地要以物流基地、貨運車輛停車場和休息區、油品運輸車、施工工地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山東省應對油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排查,對各地打擊黑加油站點和流動加油車專項行動發現問題線索的油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從源頭杜絕假劣油品。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各地應對大型工業企業、公交車場站、機場和鐵路貨場自備油庫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測,嚴禁儲存和使用非標油,依法依規關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備油罐及裝置(設施),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加大對加油船、水上加油站以及船舶用油等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船舶排放控制區內遠洋船舶使用符合標準的燃油。